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成绩核算细则
系部:基础医学部 教研室:病理 课程名称:《病理学》《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》《病理学及护理应用》 课程性质:(考试课/考查课)
授课班级:25级专护、口护、助产、涉外护理、心理咨询、临医、预防、口医、口腔卫生保健、检验、针推、中医;24级本口医、24级高护
评 价 标 准 及 评 分 | 备 注 |
平时表现 (15分) | 出勤 (5分) | 满勤(5分) | 出勤率90%~99%(4分) | 出勤率80%~89%(3分) | 出勤率70%~79%(2分) | 出勤率低于70%(0分) | 1.缺勤学生需2日内提供病事假佐证,无佐证者按无故旷课处理 2.每旷课2学时扣0.5分,最高累计5分 |
纪律 (5分) | 无违反纪律行为(5分) | 累计违反纪律3~4次,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改正(4分) | 累计违反纪律5~6次,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改正(3分) | 累计违反纪律7~8次,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改正(2分) | 以下三种情况计0分: 1.累计违反纪律9次及以上且情节较轻 2.累计违反纪律3次及以上且情节严重 3.在教师耐心教导的过程中,学生无故对教师有不礼貌行为 | 1.违反课堂纪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:迟到、早退、说话、打闹、使用手机、吃东西、睡觉、过程考核违纪或作弊等 2.因故迟到或早退者,2日内提供辅导员开具的假条,有假条者不予计次扣分 3.身体不适者课前与教师说明情况,教师可酌情允许其课上适当休息,不予计次扣分 4.教师要耐心教导有违纪行为的学生,不要与学生起冲突 5.违纪行为情节轻重的判定由同一专业多位教师商议统一 |
互动 (5分) | 1.举手提问:答案正确者每次加1分、答案有误者每次加0.5分 2.点名提问:回答正确者每次加1分、回答有误者不加分 3.课堂教学过程中与教师无互动的学生,计0分 |
作业完成 (15分) | 1.包括作业、实验课实验报告(10分) 2.个性化作业,创意活动比赛(5分) 3.根据完成情况,教师自行把握给出相应合理的分数 |
阶段性考试 (10分) | 1.32及48学时专业,阶段考核1次。64学时专业,阶段考核2次。题型为名解和简答。闭卷笔试 2.每次至少3个名词,2个简答 3.教师需严格监考 4.同一专业,复习范围、发放时间及阅卷评分标准要求统一 5.百分制计分,取平均分为阶段考核成绩 6.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,可以缓考;无故旷考者,成绩为0 |
期中考试 (20分) | 1.考核范围为学期中期的学习内容,题型为选择题(线上) 填空题(线上) 2.32学时专业:25道单选题,每题3分,填空题25分,考试时间25分钟;48及64学时专业:20道单选题,每题3分,5道多项选择题,每题3分,填空题25分,考试时间25分钟 3.同一专业,出题范围、考试软件、试题难易程度、防作弊设置统一。由课程负责人统一命题 4.教师要按照学校和系部的要求严格监考 |
期末考试 (40分) | 1.考核范围为一学期的学习内容,题型为选择题(线上)填空题(线上) 2.32学时专业:80道单选题,每题1分,填空题20分,考试时间60分钟 3.48及64学时专业:70道单选题,每题1分,10道多项选择题,每题2分,填空题10分,考试时间60分钟 4.同一专业,出题范围、考试软件、试题难易程度、防作弊设置统一。由课程负责人统一命题 5.教师要按照学校和系部的要求严格监考 |
系部主任签字: |
| 教研室主任签字: | 曹颖莉 |
注:1.表格内已填的评价标准细则与备注仅作为参考,各课程填表教师可根据本课程特点自行修改评价标准及相关要求。
2.填表过程中需填写各个环节的具体分数,分数要求合计100分。
总成绩=平时成绩1(15%)(平时表现)+平时成绩2(15%)(作业完成)+阶段性考试(10%)+期中考试(20%)+期末考试(40%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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